随着人们对道路交互与通行出行的需求不断增大,电动车成为许多市民出门的交通工具。如果销售、购买的电动车不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,就会存在诸多安全风险隐患,严重危害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和合法利益。为保障众多购买的人利益,确保平安出行、文明出行,现向广大电动车销售者、消费者提出如下倡议:
一、登录国家工信部官网查询核实,电动车生产厂商是否列入国家机动车公告目录,对不在《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》中的企业产品,坚决不能销售和购买。不在公告目录的电动车没办法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挂牌业务,不允许上道路行驶,且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。
二、对列入国家强制性认证目录的电动车,销售者进货时,要索要生产厂商强制性认证证书,并登陆国家认监委网站查询核实证书真伪,查询途径如下:
三、销售者要建立进销货登记台账,严禁在销售过程中有欺诈行为,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购买假冒伪劣产品,一经发现查实,将依据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罚。
四、消费者在购买时,要让销售方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及售后三包等相关证明材料,确定保证产品质量。同时要保管好相关购车发票及收据,必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